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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细则

日期: 2018-12-06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经双盲评审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按规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MPA答辩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答辩:

一、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负责对MPA研究生进行答辩分组,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安排答辩时间、地点,通知各答辩委员会成员,安排答辩记录人。

二、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负责在答辩前十日将MPA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送交各答辩委员,并在网上公告答辩信息。答辩前二日在室外张贴正式的答辩公告。

三、MPA答辩委员会由主席1人、委员4人组成。答辩之日,MPA教育中心负责将每位MPA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和“学位申请书”送交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查阅。

MPA教育中心按照答辩委员会主席的要求提供“答辩表决票”和“答辩记录”等表格。

四、答辩之日,MPA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委员会关于答辩规则的说明,并领取答辩顺序号。不在答辩地点等候答辩的学生,须向答辩委员会主席请假,并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答辩。

五、答辩程序:

首先,由答辩人围绕学位论文陈述10-15分钟;

然后,答辩委员会成员轮流提出问题,原则上每位答辩委员提1-2个涉及

论文内容的关键性问题。答辩人在20分钟内至少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5个问题。

在所有参加答辩的MPA研究生回答问题后,由全体答辩委员集体评议,答辩人须回避。答辩委员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答辩决议。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得通过。

最后,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评议意见,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六、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学位论文评语的草拟,审定表决结果,并在“学位申请书”上签字。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应当包含的内容如下(样稿):

内容方面

 

1、 论文选题具有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2、 对国内外学术和研究动态、本学科领域前沿知识以及本专业理论与技术有较好的把握;资料丰富,引证资料准确,文献综述、调查研究等基础工作扎实;

3、 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研究方法运用得当,能合理地推导出结论,论文有较明显的创新点;

4、结构合理、概念清晰,层次分明,文笔流畅,写作规范,图表的使用恰当;

答辩表现方面

1、 非常熟悉论文内容,陈述有条理,语言表达流利;

2、 能正确理解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反映敏捷,回答准确,思路清晰;

3、 回答问题有重点,观点鲜明,态度认真。

答辩委员会对答辩人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

基于上述理由,答辩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建议学科学位委员会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七、答辩结束后记录人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和表决票报送MPA教育中心。

八、答辩费用:答辩委员会成员150元/篇,答辩委员会主席200元/篇。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05年11月23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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