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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城市治理中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日期: 2019-04-17

2019年3月30日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法律业务部主任傅忠彬律师为MPA学生作了题为《城市治理中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报告,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城市发展与管理系李学文副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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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傅忠彬律师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破产重整三个热点议题,以各省高院近年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带领同学探讨房地产开发相关土地焦点问题。


首先,傅忠彬律师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解释针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合作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法定最低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无证转让土地、一地数转、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等作出了宽严相济的处理规定。既严格执法,又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避免了无效行为的大量出现,稳定了土地市场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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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傅忠彬律师针对现行商品房销售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一房数卖、房屋面积缩水、预售合同、商品房质量等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傅忠彬律师指出,《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对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一些出卖人严重背离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的恶意违约、欺诈等行为,还依法明确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有利于制裁和遏制不法行为,维护商品房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和促进商品房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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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傅忠彬律师给在座听众送上本场讲座的“知识大餐”——“房地产破产重整”相关内容。傅忠彬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年,2012年至今专业从事破产管理业务,目前已办理20多起大型房地产、工业企业的破产重整、清算案件,并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破产管理实务经验。讲座中,傅忠彬律师分享了三个房地产破产重整的成功案例,“破产重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企业破产造成职工失业以及企业间的连锁反应,给社会经济带来损失,从而减少社会震荡。


讲座结束后,李学文副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傅忠彬律师为在座同学解答疑问。


文 | 邵聪

图 | 盛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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