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案例教师申报和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11-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1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教学与实践环节有机融合,加强专业学位案例师资队伍建设,加快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推动专业学位内涵发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面向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学位优秀案例教师申报、视频案例与文字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案例教师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满足以下条件:
2. 具有行业企业案例开发经验,掌握一定的行业企业资源,并能够持续跟踪、开发专业学位教学案例;
1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家行业企业);
3. 完成学位中心委托的其他案例相关工作等。
(三)申报与验收
https://ccc.chinadegrees.com.cn),在线填写《优秀案例教师申请书》(见附件2),原则上每个单位仅限推荐2019年12日开放,25日关闭,申请人可在此期间在线填报,单位在此期间审核提交完毕。
2019年2020年1年,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2. 视频案例的开发以发现、思考和解决问题为目的,案例内容以近3. 内容贴近中国国情及社会现实,紧扣专业学位教学的课程知识点,包括但不限于:
(2)反映社会现实情况的视频;
(1. 申报流程
申请人注册为案例中心个人会员后,在线填写《视频案例制作申请书》(见附件200MB以内);由所在单位(单位会员)审核后统一提交《视频案例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个。视频案例申报系统于11月11月2. 评审与验收
根据《视频案例制作申请书》和视频小样,学位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网上通讯评审,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学位中心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视频案例制作委托协议》。
视频案例作者于11月前根据《视频案例制作委托协议》确定的任务量提交最终成果,学位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三、文字案例征集
(一)内容要求
2. 根据近3. 完整的文字案例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说明书,以保证案例的教学用途;
1. 对入选学位中心优秀案例教师合作项目的教师,根据《优秀案例教师合作协议》内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 达到入库标准的文字案例将收录至学位中心所属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简称“案例中心”)案例库,并择优推荐至国际知名机构案例库。
案例作者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学位中心享有复制权、发表权、修改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学位中心可代表优秀案例教师与非会员单位或个人进行案例交换、购买、出版等商务谈判。
五、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网址: 010-82378235 17326085219 010-82378233 18811001316
李恒金case_zj@cdgd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