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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论文送审结果的处理及答辩时间的通知

日期: 2020-11-09

2020年下半年MPA学位论文的送审已结束,请大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阅评审意见。根据《浙江大学MPA学位论文送审结果处理办法》规定,有以下三种处理结果:

1、三位评阅专家的意见中,没有“不同意答辩”和“经过较大的修改后重新送专家评阅”的,表示通过了送审,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答辩。

2、要求大修改后重新送专家评阅的(已单独电话通知),视再次送审结果决定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3、本次送审未通过的(已单独电话通知),表示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可以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并于11月13日前将署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发到zjumpa@vip.163.com。同时将论文纸质版(A4纸打印,封面用200克白色铜版纸,单证学生一式五份,双证学生一式三份)交到公共管理学院大楼223室刘秋平老师。也可以快递邮寄: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公共管理学院大楼223室刘秋平老师收,手机号13606622784。

 

如本人打印或邮寄不方便,可以委托公共管理学院文印室汪大伟老师打印,费用自己结清。邮箱1900932562@qq.com。联系电话56662180、13588057135。汪大伟老师打印后会直接交到MPA中心的。

 

论文答辩时间:11月21日全天。请大家预做安排(需要做PPT)。具体答辩要求和安排,届时再通知。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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