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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日期: 2022-10-27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浙江大学MPA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参评对象为2020级和202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包括2019级和2020级休学一年或保留入学资格后入学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奖学金的MPA研究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当年学业成绩排名全年级前30%。第一学年评奖时所修学分应达到所需学分的40%,第二学年评奖时累计所修学分应达到毕业学分的90%;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没有违反校纪校规、MPA教学规范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7. 不存在违反学术诚信行为。

(二)参评奖学金的MPA研究生优先条件

1.在公共管理理论创新和公共管理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2.在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MPA案例大赛竞赛、NASPAA组织的全球性政策模拟大赛等MPA专业领域重大赛事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撰写的案例入选“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库;

4.在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5.根据本职工作积极撰写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并获得行业和工作单位认可、或者得到相关部门应用、或者得到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6.参加行业内重要会议并发言;

7.负责组织浙江大学MPA工作坊、讲座、社会实践考察、海外访学等有利于促进学习交流的活动;

8、其他能够体现社会责任感、体现具备政策企业家精神、公共服务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公共领导者的重要活动。需要提交材料给MPA中心并由浙江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确认。

 

三、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一)名额分配

2020级(含2019级休学一年或保留资格后入学):一等奖17名,二等奖33名。

2021级(含2020级休学一年或保留资格后入学):一等奖20名,二等奖41名。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自主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登记表

1.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遵循学生自主申报原则,有意参评的同学进入https://wj.qq.com/s2/11037694/864b/,准确、如实填报相关申请信息。

2.网上申报信息后,请下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见下方附件)后如实填写个人情况部分,并双面打印后签名。

3.将签名后的奖学金评审登记表(1份)和证明其他方面成绩的相关纸质材料于2022年11月1日前寄送至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公共管理学院楼223室)。

4.将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电子版,以“奖学金申请-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0920B03@zju.edu.cn。 

(二)MPA教育中心初审

MPA教育中心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学生2021-2022学年学业加权成绩和校内外表现情况进行汇总和评选。

(三)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

MPA教育中心将评选结果递交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确定初评结果,并在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公示结束后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五、评选说明

1.原则上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基于MPA学生实际,经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未署名浙江大学为作者单位的成果予以一定的加分,以契合MPA的人才培养目标。

2.经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了MPA非全日制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中有关加分细则,具体如下:

六、参评名单

经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审定,符合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的学生名单如下(以学号为序)。


七、注意事项

1.奖学金评审登记表仅填写第1页个人情况部分,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填写格式见登记表后附填写说明。

2.评审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限一张纸。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否则申报无效。该评审表将放入个人学业档案。

3.如需邮寄纸质材料,请使用标准快递(顺丰或者EMS),勿用同城闪送、同城急送等。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866号浙江大学(西区)公共管理学院楼223室,邮编:310058

  收件人:严莹,手机号码:18758295893

4.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以收到的纸质材料申报为准,MPA教育中心将把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接收情况予以公告。

 


如有疑问,请致电严莹老师,联系电话:0571-56075902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及填写说明.docx



2021-2022学年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资料接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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